【深圳商报讯】(记者 彭琰)记者昨天从市纪委办公厅答复民进深圳市委《关于创建廉洁政府遏制不当“三公消费”的提案》中获悉,我市从2010年开始“三公”(公款吃喝、公车、公款出国境旅游)经费支出增量为零。
“三公”经费规模总量得到控制
市纪委表示,我市近几年来对“三公”问题进行专项治理,力度不断加大,取得明显成效,表现之一是严格控制“三公”经费规模总量。
近年来,我市对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进行大幅压减,并实行指标量化控制和重点监控,严控“三公经费”规模总量。2009年,我市党政机关公款出国(境)支出,在2006~2008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%,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,在2006~2008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%,公务接待费支出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%,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规模大幅下降。从2010年开始,我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压缩成果,“三公”经费支出一直维持在2009年压缩之后的水平,确保我市“三公”经费支出稳中有降,增量为零。
在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方面,我市严格执行定点接待、公务接待宴请最高限额、公务接待费用“一支笔”审批等制度,统一全市公务接待酒店住宿、用餐标准、陪同人数等标准,严控接待经费支出规模。
今年取消120批出国团组
我市积极创新实行因公出国(境)计划预审制度、出国情况公示制度及出国团组登记检查制度,对任务审批、行程安排、经费预算、经费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,严防公款出国(境)旅游等行为的发生。严肃查处了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等人,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,及时追究、落实问责,严肃处理当事人。市纪委透露,今年以来,我市对全市62家党政机关上报的311批出国团组进行了复核,取消了120批,压缩了近40%。
在清理“小金库”问题上, 2011年全市共复查出“小金库”10个,有效地切断了不当“三公”消费的预算外资金来源。
公车登记自查工作已完成
在大力压缩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方面,我市严格执行按车辆编制购买、一般公务车排气量不超过1.8升、价格不超过18万的规定。凡超标准或超编制购买公车必须经市党廉办审核,报省党廉办批准。购车经费管理上,在各单位年初预算中不予安排车辆购置经费,所有车辆购置必须单独报批。我市还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交通费综合定额标准,对车辆维修经费、燃油费、停车费、保险费等实行定额管理,切实降低车辆运行支出。
2011年以来,市纪委组织全市各区和市直共81个单位按时完成公车数量、编制等情况的登记自查。市、区党廉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市自查统计的公务用车进行审核,对其中的违规车提出分类处理方案。
市纪委还表示,我市已将公务用车改革列入全市改革计划之中,为了与今年全国、全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更好地衔接,全市公车改革方案正在作进一步的完善修改,将适时推出。
适时公开“三公”经费预决算数据
市纪委在答复中还表示,将推动建立“三公”经费专项管理制度,加强可行性研究,争取尽快出台“三公”经费专项监管制度,明确有关经费预算的额度、标准、范围、权限、监督、问责和惩戒等事项。
在推进“三公”经费公开方面,市纪委表示将积极推进“三公”经费预决算公开。目前,我市各单位正在统计填报“三公”经费预决算数据,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,将向社会公开“三公”经费预决算数据。此外,我市还在探索建立行政经费支出公开制度,定期公布“三公”经费预算、决算和绩效考核情况,并逐步细化公开内容,并在政府网站上设立信息解释答疑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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